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东谈主民法院获悉天元证券非流通-专业杠杆配资平台助力投资增长,该院12月24日公开宣判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文书、董事长曹炜纳贿一案,对被告东谈主曹炜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二百万元;违警所得及收益给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被告东谈主曹炜先后诓骗担任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事务部总司理、上海东浩兰生国外做事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相配权利有时地位酿成的便利条目,接受他东谈主奉求,为相关单元和个东谈主在购买有时租出房产、调和目的、相接工程、员工入职等事项上提供匡助、谋取利益,违警禁受上述东谈主员给予的财物,合计折合东谈主民币2076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以为,被告东谈主曹炜身为国度责任主谈主员,诓骗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权利有时地位酿成的便利条目天元证券非流通-专业杠杆配资平台助力投资增长,为他东谈主谋取利益,违警禁受他东谈主给予的财物,其看成已组成纳贿罪,且数额杰出边远,照章应予解决。曹炜具有自首情节,自觉认罪认罚,针织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夺从轻处罚情节,照章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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